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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按照计划安排,下面,我代表宿州市农业委员会,将宿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及“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发布。
一、宿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具体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集中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四至等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其主要工作内容:一是清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二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三是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五是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六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七是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建设。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稳定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根本保障,是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办法,实现多种形式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求。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1.背景。2014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我市埇桥区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区。同时,在其他四个县分别选择1个乡镇同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试点。2015年,又把砀山、萧县、灵璧和泗县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县,整市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2.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县区、乡镇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高规格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指导组,分县区落实督查指导责任,实行定期督查,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进行技术性指导,政策性解答。
二是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短信平台加强宣传。对广大农民关心的问题,通过“行风热线”、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册等方式进行解读。全市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100万余份,发放《土地确权政策宣传手册》1.5万余本,手机短信18000多条次。
三是围绕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推进。按照一级培训一级的方式进行逐级培训,参与培训的县、乡、村、组人员达到6.2万人。2016年开展“春节攻坚月”的做法,被省确权办作为先进经验向全省推广。
四是加强督查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市确权办抽调人员,组建确权工作督查组,分县区、分标段落实督查责任,逐阶段开展督查、互查,技术指导工作,实现督导、督查工作标段、乡镇全覆盖,促进工作落实。
3.成效。2016年底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已基本结束,县区确权工作已完成县级自查并通过了市级核查,省级检查验收工作也已于2017年1月14日全部结束。省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我市率先召开土地确权“回头看”专题调度会,及时通报省级检查验收反馈问题,巩固提升土地确权的工作质量。目前,全市纠错和整改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完成确权面积883.5万亩,确权农户数114.8万户,发放土地经营权证农户数114.4万户。埇桥区、砀山县、泗县、萧县等4个县的县级成果数据已顺利通过省级质检。灵璧县正在进行县级数据汇交、建库工作,即将向省提交质检数据。
三年多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工作规范,妥善解决历史问题和现实矛盾,从法律和制度上进一步明晰了农村土地产权,让承包地拿上了“户口本”,让农民群众吃上了“定心丸”,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三变”改革的内涵和意义
1.内涵。农村“三变”是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通过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采取股份合作形式,让村集体、农民、经营主体“三位一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促进农业产业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
“资源变资产”就是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资金变股金”就是将各级部门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社会保障、有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等资金除外),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农民变股东”就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包括地上无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2.意义。农村“三变”改革围绕人、地、钱、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五个要素,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是在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增强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动能的总抓手,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的有效举措,是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路径,为密切党群关系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8月,省委农工办确定在全省11个县区的13个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埇桥区付湖村成为全省首批改革试点村。付湖村充分利用“人地挂”复垦新增的174亩村集体新增耕地、632亩(478户1823人)农民新增耕地入股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全年村集体经济积累新增18.792万元,478户1823名入股农民人均增收374.42元,合计增收68.256万元。付湖村还通过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16年为16个新型经营主体发放了610万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17年为9户农户,发放了45万元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为“三变”改革承接项目主体——淮河种植植保专业合作社新增授信800万元。
2017年5月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宿州市“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宿农工组﹝2017﹞1号),要求在砀山县、泗县启动整县推进“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其他县区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开展试点。各县区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时间要求和工作步骤稳步推进,通过健全队伍、深入宣传、层层培训、规范操作,确保了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涌现了埇桥区灰古镇付湖村、泗县泗城镇胡陈村等一批“三变”改革示范村。目前,132个试点村正在进行可变资本及承接主体梳理。10月26日,全市农村 “三变”改革观摩交流会在泗县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领导对农村“三变”改革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初步总结了一系列可学、可用、可复制、可推广的“三变”改革试点经验,为我市“三变”改革全面推进和全市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落实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及农业部批复的《宿州市“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夯实“三变”改革基础、壮大“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创新“三变”改革机制;进一步细化“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路线图和可选择路径,严格按照路线图、时间表,跟踪把握试点工作进度,摸清试点村情况、实施分类指导;进一步强化督查调度,建立“定期督查、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机制,重点督查试点的进度、保障措施的落实以及试点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三变”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我们将结合本市实际,把“三变”改革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统筹起来,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益,为我市加快由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迈进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