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87755/201712-44173 | 信息分类: | 计划总结 |
|---|---|---|---|
| 内容分类: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7-11-22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监察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2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宿州: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派驻纪检组业务能力 | ||
| 文号: | 关键词: | ||
为规范派驻机构党政纪案件审理工作,增强派驻纪检机构的执纪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资源,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宿州市纪委多措并举,提高派驻机构审理业务能力。
一是组建审理人才库,从优配置审理人才资源。由市纪委审理室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各园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等视情推荐1至2人,组建审理人才库,由市纪委审理室负责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审理业务能力。普通案件由市纪委审理室指定人才库人员进行审理,复杂疑难案件由市纪委审理室派员指导审理。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纪工作流程。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结合该市审理工作实际,起草了《中共宿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执纪工作规程(试行)》,《工作规程》中对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处分决定执行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便于派驻纪检组规范执纪工作流程。
三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实战经验。通过组织跟班学习、举办审理业务专项培训班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组业务实战能力。10月份,市纪委审理室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方式解答派驻纪检组提出的适用党政纪疑问30余条、程序性疑问20余条、其他疑问30余条,有力地支持了派驻纪检组审理业务工作的开展。(董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