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62179030/201801-12974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
| 内容分类: | 人力资源,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1-18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18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财政部驻安徽省专员办齐美富处长到人社窗口调研 | ||
| 文号: | 关键词: | ||
1月17日上午,财政部驻安徽省专员办业务二处处长齐美富一行三人到市人社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研,并对2017年度宿州市城镇医保补助资金进行现场审核。
宿州市自2007年起建立并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07年到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周期实行参保年度,即每年的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自2018年起,我市参保待遇年度统一改为自然年度。
齐美富处长对我市保障周期的调整非常关注,强调,保障周期的调整,关系到每个参保人的时间安排,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做好缴费时间的顺延和接转,确保不影响参保人的正常缴费。
齐处长一行认真查看了我市城镇医保补助资金相关备查资料,听取了我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自评汇报,详细了解了人社窗口设立、分布情况,对我局开展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人社局调研员周保峰同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行政审批科等科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