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64X/201712-94603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DOC | 发文日期: | 2017-12-29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9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市水利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 ||
| 文号: | 关键词: | ||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制定实施方案。《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6〕2号)印发后,市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于
建立健全“一单两库”。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确定市水利局13项随机抽查清单,建立了36名执法人员的名录库和44个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一单两库”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开展“双随机”抽查。市水利局根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求,严格限制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局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各职能科室要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一单两库”确定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时间节点,有序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