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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9164X/201801-20091 信息分类: 河长制专栏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通知,DOC 发文日期: 2018-01-12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8-01-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调整部分市级河长及协助单位的通知
号: 宿河长办〔2018〕4号 词:

关于调整部分市级河长及协助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   保护视力色:       

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市管园区河长制办公室:

因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新汴河本干宿州段市级河长、唐河本干市级河长、沱河本干宿州段市级河长以及部分协助单位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附后。

 

附件: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月12

 

 

 

 

 

 

附件

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史  翔  市委书记  

          杨  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河长:余向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级河长:

浍河宿州段河长:王启荣  市委常委、埇桥区委书记

协助单位:市经开区管委会、埇桥区政府、市环保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新濉河本干宿州段河长:邵  郁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北沱河本干河长:马  杰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工商局

新汴河本干宿州段河长:韩维礼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水利局

唐河本干河长:祖钧公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经信委

沱河本干宿州段河长:张海虹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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