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64X/201801-20091 | 信息分类: | 河长制专栏 |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通知,DOC | 发文日期: | 2018-01-12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12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关于调整部分市级河长及协助单位的通知 | ||
| 文号: | 宿河长办〔2018〕4号 | 关键词: | |
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市管园区河长制办公室:
因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新汴河本干宿州段市级河长、唐河本干市级河长、沱河本干宿州段市级河长以及部分协助单位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附后。
附件: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史 翔 市委书记
杨 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河长:余向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级河长:
浍河宿州段河长:王启荣 市委常委、埇桥区委书记
协助单位:市经开区管委会、埇桥区政府、市环保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新濉河本干宿州段河长:邵 郁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北沱河本干河长:马 杰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工商局
新汴河本干宿州段河长:韩维礼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水利局
唐河本干河长:祖钧公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经信委
沱河本干宿州段河长:张海虹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