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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78X/201801-70354 信息分类: 本级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青少年,中年,老年,通知,DOC 发文日期: 2018-01-10
发布机构: 宿州市地税局 生成日期: 2018-01-1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号: 词: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0   保护视力色: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18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17576号),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15-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22日。

三、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五、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六、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七、12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17日。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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