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87501/201801-86810 | 信息分类: | 应对情况 |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1-12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12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全面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 ||
| 文号: | 关键词: | ||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局应急管理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着力建设“平安宿州”,统计局全面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建立健全。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岗位职责明确,应急责任落实。结合每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建立起统计应急管理领导责任制、统计应急管理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责任制、统计应急管理一般工作人员责任制,使应急责任层层分解,确保统计应急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开展。
三是保障措施有力,严格责任追究。统计局切实做好应急管理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等工作,建立起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不断提高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应急管理“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实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