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87456/201801-00001 | 信息分类: | 精准扶贫情况 |
|---|---|---|---|
| 内容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三农,其他,通报,DOC | 发文日期: | 2017-12-28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8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学习《关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的通报》 | ||
| 文号: | 关键词: | 扶贫领域 | |
12月26日,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传达学习市委《关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的通报》,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处长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局机关全体同志、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通报了:埇桥区永安镇薛赵村党总支委员、洪路支部书记刘正后等三名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直观地教育和警醒了全体党员干部要洁身自好、恪守规矩,心无旁骛地做好扶贫工作。
局党组始终秉承挺纪在前、敢于较真碰硬的原则,年初出台了《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结合此次教育: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维护广大贫困群众利益,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把帮扶工作做准、做实、推动各类政策落地生根、确保贫困群众如期实现脱贫。
通过教育,大家纷纷表示:通报教育震撼人心、扶贫形势不容乐观,脱贫攻坚任重道远,我们要协助纪检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