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8945203/201711-66600 | 信息分类: | 机构简介 |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1-18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供销社 | 生成日期: | 2018-01-18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机构简介和职能说明 | ||
| 文号: | 关键词: | ||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介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努力建设“新网工程”,着力发展合作经济,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宿州市农业产业化六大主导产业牵头单位之一,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共有各级供销社104家,包括市供销社,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桥区五家县级社和98家基层社。各级社属企业和参股、控股企业66家,事业单位1家。从业人员近万人。归口管理市再生资源协会和市棉花协会。
市供销社机关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科、综合业务科、财务会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机关党委。直属企事业单位8个,即: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市物资回收公司、市棉麻公司、市土产公司、市日杂果品公司、市金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市烟花爆竹专营批发销售中心、市供销干部学校。
市供销社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的管理和协调,承担全市棉花产业化牵头单位职责;负责本系统再生资源、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供销社体制改革,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促进改革和发展;协调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社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监管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