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部门预决算 > 专项资金情况
号: 486001926/201801-80778 信息分类: 专项资金情况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1-22
发布机构: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生成日期: 2018-01-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的通知
号: 词:

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2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残联、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6〕184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7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财社〔2017〕103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的通知》(财社〔2017〕103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17〕79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残疾人燃油机动车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17〕82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残联办〔2017〕86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宣传文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皖残联办〔2017〕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由各县区统筹用于残疾人燃油补贴、无障碍家庭改造、宣传文化项目以及贫困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各县区残联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上报备案。各地要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县区要于次年1月对资金绩效目标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公示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报送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三、各县区财政部门与残联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并结合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以及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统筹使用。细化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公开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强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

附件:2017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宿州市财政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2017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名 称

残疾人机动车燃油

补贴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家庭项目中央配套

补贴

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项目补贴

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基层文化项目

补贴

合计

任务(人)

金额

任务(户)

金额

任务(人)

金额

任务(户)

金额

埇桥区

2404

62.51

100

35

234

3.5

89

4.5

105.51

萧 县

433

11.26

120

42

171

2.57

65

3.25

59.08

灵 璧

1108

28.81

 

 

171

2.57

65

3.25

34.63

砀 山

1398

36.35

60

21

189

2.84

72

3.6

63.79

泗 县

853

22.18

40

14

135

2.02

52

2.6

40.80

合 计

6196

161.11

320

112

900

13.5

343

17.2

303.81

 

会员中心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客户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