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052/201801-22343 | 信息分类: | 业务文件 |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通知,DOC | 发文日期: | 2018-01-10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10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干60天,干净文明过大年”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关键词: |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大干60天,干净文明过大年”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大干60天,干净文明过大年”环境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区人居环境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营造温馨、祥和的元旦、春节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城区集中开展“干净整洁迎新年”环境综合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按照网格“六定”精细化管理标准,与市城管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网格“六定”夜查活动相结合,与大气污染防治相结合,通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提升行动,使我市城区环境综合面貌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为广大市民创造整洁靓丽的节日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3日——2018年3月3日
三、活动内容
(一)市容秩序提升行动
1.市容秩序治理:坚决遏止主干道、繁华商业区、重点地段的占道经营现象。加强夜间市容秩序管理。开展“三门”(门前、门头、门脸)治理活动,治理占道摊点、流动机动车摊点,出店经营、报亭出亭经营。规范出售春联、花灯等经营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非法出售烟花炮竹行为。
2.广告治理:规范清理修复破损的围墙围挡,加强公益广告宣传,整治乱贴乱画和打击非法小广告张贴行为。治理未经许可商业宣传行为。
3.渣土运输管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的管控,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坚决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抛洒运输现象。
4.突出焦点问题治理:治理违规圈地停车收费行为,依法治理、规范新疆摊点经营行为,依法治理燃放炮竹毁坏绿化设施行为,加强油烟、燃煤、烧烤等大气污染治理。
(二)环境卫生提升行动
1.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针对节日特点,调整延长重点区域的清扫保洁时间,消除清扫保洁盲区空挡,“4136”工作标准落实
2.按照“水润宿州”要求,科学实施道路洒水和湿式作业。
3.加强站所管理,垃圾及时清运,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垃圾运输车、垃圾桶、果皮箱及时清理清洗。
4.加大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游园、河道卫生保洁力度,非机动车摆放整齐。
(三)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对城区重要节点(含公园、广场)、桥梁、重点路段的道路损毁进行排查修复。开展对井盖的排查及修复工作。
2.做好应对各类恶劣天气道路通行应急工作,及时疏通管网。清除影响道路安全的各类护坡。
3.更换、维护、清洗、刷新等市政基础设施。
4.加强对市政施工现场监管和扬尘治理工作。
5.加强路灯管护,保障亮灯率。
(四)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1.做好园林苗木的冬季养护工作,修剪主干道两侧行道树,对树木美化整型。加强绿化带清洗,实施雾炮车降尘。
2.修缮城区有碍观瞻的绿化设施,对歪斜(新栽)树木进行扶正,清理树上捆绑、悬挂物。
3.根据季节特点,实施裸土治理及缺株少苗补植。
4.根据市政府要求,实施花满宿州工作,营造节日氛围。
5.加强对公园、游园秩序管理,保证秩序、卫生良好。
(五)城市照明提升行动
1.排查道路、公园、广场城市照明设备,保证设施良好,运转正常。
2.对城区沿街夜景观亮化各责任单位下发通知,督促及时检修亮化设施,确保节日期间亮化效果,积极营造靓丽的节日夜景。
(六)大气污染整治提升行动
1.巩固小餐饮店“三改一提”成果,强化监管,保证效果。
2.开展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油烟排放达标情况,规范流程,更新建档记录。
3.加强对各类施工的管控,按照要求规范现场设置,杜绝各类扬尘行为。坚决打击违规施工行为。
(七)志愿服务提升行动
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突出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关爱老人、关爱未成年人、扶危济困、文明劝导等内容,组织志愿者到社区、贫困户、敬老院、福利院开展送温暖、送平安、送祝福、送健康等各类志愿服务,开展各类公益宣传。
(八)供水保障提升行动
加强供水设施维护、检修,保障节日期间的居民供水安全、质量。提高应急能力,及时处理供水出现的各类问题。打造一流的窗口服务。
(九)安全生产保障提升行动
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全面开展各类井盖、管网及用电、防火等隐患排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城管局局长甘大庆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各县区城管局局长(分局)任副组长的环境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良臣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乐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开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计划、抓好落实,督导通报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类软件资料建档。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城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为目标,推进环境提升行动的开展。要将环境提升行动与“蓝天保卫战”、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2.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各单位针对本方案规定内容,依托网格“六定”精细化管理工作,与局领导带队夜查工作相结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担当,相互协调,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应急预案,各级人员要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强的方案,并于1月5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容环境管理科。
3.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环境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活动期间,各单位每周五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问题的整改销号和亮点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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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县城管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经开区分局、宿马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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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