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589/201801-19378 | 信息分类: | 应对情况 |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通知,DOC | 发文日期: | 2018-01-08 |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房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08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称: | 关于做好雨雪天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 | ||
| 文号: | 关键词: | ||
接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市将有连续低温雨雪天气。为应对雨雪等自然灾害,提升房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各部门(单位)和各基层组织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对所辖区域及所管房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预防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范围
1、钢结构厂房;
2、钢(木)屋架房屋;
3、工矿塌陷区居民住房;
4、村庄中心区老旧房屋;
5、中小学危旧房屋及辅助用房;
6、直管欠修公房;
7、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私自加层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
8、已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有危险的房屋;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对钢结构厂房和钢(木)屋架 房屋要及时清理屋面上部的积雪;
2、对有危险点的房屋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固解危;
3、对危旧房屋和欠修房屋不能排险房屋要停止使用。
三、组织与实施
房屋产权单位(产权人)和使用人为这次房屋检查的责任主体,负责自身房屋的检查解危工作;各基层组织负责本辖区有安全隐患房屋的督促检查解危工作;房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做好技术指导;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解危有困难的住户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不应有 的严重损失。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